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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關于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規定,從業單位可在生產經營所在地為從業人員辦理單項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深圳、東莞市為向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其他19個市為向當地稅務部門申報辦理,即可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實現參保繳費的“全程網辦”)。其中,對于村居兩委人員,可由村(社區)兩委作為參保單位,也可由所在鄉鎮、街道相關機構作為參保單位,統一在屬地辦理單項參加工傷保險。對于實習學生,可由從業單位為其辦理單項參加工傷保險;如果派往外省實習且當地未實施實習學生參加工傷保險政策的,也可由所在學校屬地辦理單項參加工傷保險。
《辦法》要求,從業單位在申請辦理單項參加工傷保險時,應以電子或紙質形式承諾遵守工傷保險有關規定和告知其參保的從業人員有關工傷保險權利義務,如果作出虛假承諾或者違反承諾事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