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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平市關于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廣東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門市開展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4年5月17日反饋了督察報告。開平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推進會精神,圍繞建設美麗開平目標任務,以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更高質量抓好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28項整改任務中,已完成20項,達到時序進度8項。
一、從嚴從實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
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務20項,包括:AQI不達標問題、重度污染天氣問題、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問題、精細化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老舊柴油車淘汰慢問題、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問題、施工場地揚塵防控問題、入河排污口整治進度慢、潭江蒼山渡口國控入海斷面總氮濃度逐年上升問題、牛灣國考斷面水質達標基礎不牢固問題、流域內污水收集處理能力不足問題、黑臭水體未完成整治問題、鎮圩污水收集管網缺口大問題、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量低、生豬養殖業污染負荷較重問題、禁養區清理不到位問題、養殖場所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問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未發揮效益問題、企業污水治理問題、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問題。
二、聚力常態長效推進2025年整改任務
2025年底前,需完成整改任務共27項(其中,2024年已完成13項);立行立改、長期堅持1項。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0項。根據江門市環委辦《關于切實做好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函》(江環委辦〔2025〕14號)的工作要求,2025年需完成2024年已完成整改任務驗收銷號。目前,已提交相關資料至江門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進行銷號;2025年需完成整改任務14項,現已完成7項,剩余7項工作正在推進中;需立行立改、長期堅持的1項正在有序推進,均達到階段性目標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市將認真落實上級工作部署,緊盯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突出問題落實整改。聚焦工作目標,對標時間節點,強化督導檢查,確保上級督察問題整改到位,按期完成驗收銷號工作。對照反饋問題,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生態環境問題大排查大整治,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完善常態化、長效化監管工作機制,提升整改實效,以良好整改成效促進生態環保工作上新臺階,不斷增強廣大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中共開平市委
開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開平市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清單整改進展情況
一、江門市在生態環境保護、綠美江門生態建設方面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與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差距,大氣污染防治態勢尚未根本扭轉,部分近岸海域污染問題比較突出,潭江流域水環境治理形勢依然嚴峻,對標高質量發展仍有一定差距。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進一步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結合我市實際,印發《開平市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考核辦法》和《2024年開平市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考核實施方案》,完善考核機制。
(二)開平市印發實施《開平市2024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進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防治,從嚴治理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4年至2025年6月,推動52家企業完成低效治理設施淘汰升級任務。
(三)開平市充分發揮市環委辦統籌協調職責,2024年以來已印發實施《潭江開平段治理2024年實施方案》《開平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積極組織強化執法檢查,2024年1月-2025年6月,共出動執法人員4084人次,檢查涉水企業1930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37宗。全市“白名單”生豬養殖場66家已完成治理設施整改提升。
(四)開平市加快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國電投翠山湖燃氣熱電聯產項目兩臺機組正式投產運營項目達產后估計年發電量10億千瓦時,年供熱量250萬吉焦,每年總碳排放量減少60萬噸;翠山湖園區已建成20MW分布式屋頂光伏,1.2MW分布式屋頂光伏已并網投產并積極推進多家用戶側儲能項目。蒼城生物質集中供熱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目前已完成廠房設計、圖紙送審、辦理施工許可證、基本完成施工隊的招標工作,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調查征求意見完成公示,通過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的評審會?!笆奈濉币詠砣心芎膹姸壤塾嬒陆?/span>4.89%。按照上級要求,繼續做好我市能耗“雙控”工作,落實各項能耗管理措施。
二、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存在明顯短板。AQI達標率考核目標連年落空,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1-11月,江門市AQI達標率分別為87.4%、81.9%、86.2%,均未完成省下達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全省排名長期靠后。其中,臭氧評價濃度分別為163微克/立方米、194微克/立方米、172微克/立方米,均超過國家二級標準(160微克/立方米),已成為江門市輕度污染以上首要污染物。各區(市)近年AQI達標率考核結果同樣不理想,2021年蓬江區、江海區、鶴山市AQI達標率均未完成市下達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2022年除恩平市外,其余6個區(市)AQI達標率均未完成市下達的年度考核目標任務;2023年蓬江區、江海區年度可用超標天數均已用完。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開平市印發實施《開平市2024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將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各鎮(街)和市相關單位,明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要求、責任分工與保障措施。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重點行業及油品儲運銷VOCs深度治理、工業鍋爐和爐窯污染治理,深化在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強化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控,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長效機制,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4年開平市空氣質量AQI達標率為90.6%,6項污染物濃度均達到二級標準;2025年1-6月,開平市空氣質量AQI達標率為93.8%,6項污染物濃度均達到二級標準。
三、2023年江門市是全省唯一出現重度污染天氣的城市,且出現2次,占用全省2/3指標,給全省完成年度考核目標帶來較大壓力。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開平市印發實施《開平市臭氧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方案》,從嚴落實污染天氣“防重搶輕”要求,健全有效應對聯防聯控體系,明確應急響應流程、應急減排措施和各鎮(街)、管委會相關部門職責分工、應急聯系人,確??焖夙憫?,主動應對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全力防范重污染天氣。完善應急減排清單,按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排污許可證核發管理系統實施,完成重污染天氣企業應急減排清單編制工作,確保重污染應急減排清單全覆蓋涉氣企業,全力防范重污染天氣。2024年以來,無發生重污染天氣。
四、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未得到有效控制。據2022年數據統計,工業源和機動車仍是VOCs和氮氧化物主要排放源,合計占VOCs排放總量的76.6%,占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99%。低效設施大量使用,全市在用VOCs低效治理設施的企業仍有171家,2023年全市排查發現問題儲罐多達104個,涉及附件多達117個,存儲高揮發性有機物物料的固定頂罐中有48個的廢氣尚未收集治理?;钚蕴扛鼡Q量嚴重不足,全市過半重點VOCs監管企業使用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藝,上述企業年VOCs產生量超3900噸,但2023年1—10月全市的廢活性炭產生量僅約2160噸。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嚴格限制新、改、擴建項目使用光催化、光氧化、水噴淋(吸收可溶性VOCs除外)、低溫等離子(惡臭處理除外)等低效VOCs治理設施;通過拆除或斷開有關電路并升級改造為其他經濟技術可行的設施,已完成46家涉VOCs排放企業低效治理設施升級淘汰。
(二)開平市實施揮發性有機液態儲罐專項整治,推動4座儲存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浮頂罐逐步改用全液面接觸式浮盤或實施罐頂氣收集治理,已完成13個廢氣尚未收集治理儲罐整治。
(三)開平市已督促15家企業按設計要求足量添加、及時更換優質活性炭,確保使用活性炭處理工藝的涉VOCs企業完成一輪次活性炭集中更換工作。
五、精細化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不利氣象條件下大氣污染應對措施針對性不強,各部門把應急常態化,未及時跟蹤措施落實情況及評估應對效果。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制定《生態環境保護預警響應聯動工作機制》,2024年1月-2025年6月,不利天氣應對期間共出動執法人員2359人次,檢查企業1171家次,積極應對不利氣象條件下污染天氣。
(二)開平市強化污染天氣應對力度,積極落實全市42家涉VOCs和NOx企業協商減排措施,確保在應對啟動后涉VOCs企業落實好減排措施,涉NOx企業按協商值落實到位,提升污染天氣應對水平。
(三)開平市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在啟動污染天氣應急的情況下,加強施工工地監管,確保各項揚塵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加大渣土車違法查處力度,督促施工單位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盡量避免10-18時開展施工作業。組織專項檢查3次,季度檢查4次,檢查項目205個,發現問題41項,已全部完成整改。
六、老舊柴油車淘汰進度緩慢,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及省有關要求,江門市應在2025年年底前淘汰2.5萬輛國Ⅲ及以下排放的柴油車,但有關部門工作未形成合力,淘汰措施推進不力,截至2023年10月底,僅淘汰0.3萬輛國Ⅲ及以下排放的柴油車,完成任務12%。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進度: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開平市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宣傳老舊柴油車淘汰更新政策,積極引導業戶淘汰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并更新車輛。2024年9月26日、2025年3月24日先后召開開平市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會議,向國Ⅲ營運車輛業戶宣傳貫徹相關政策,加快推進淘汰更新工作。截至2025年6月,我市在冊營運國三貨車共27輛,累計指導業戶完成12輛國三貨車淘汰更新工作。目前正在對接和配合上級主管部門,推進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淘汰更新工作,以及出臺限制通行交通等管理措施。
(二)開平市通過上門宣傳、微信公告等方式,向全市各運輸業戶廣泛宣傳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政策、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政策、超長期國債及貸款政策等。截至2025年6月,累計指導1家公交企業、2家危運企業、1家港口碼頭企業申請納入重點項目庫,積極爭取超長期國債資金支持。
七、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等超標排放現象仍時有發生。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全面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制度,每年完成江門市下達的新增編碼登記非道路移動機械任務,2024年至2025年6月,完成新增編碼登記非道路移動機械171臺,提前超額完成全年新增工作任務。
(二)開平市嚴格落實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政策,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檢查。2024年至2025年6月,已完成47臺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檢測,全部達標排放,從源頭上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現象。
(三)開平市加強宣傳指導,督促使用方主動淘汰冒黑煙等尾氣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完成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65臺,占比90%,新增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56臺。
八、施工場地揚塵防控不力,一些工地落實“6個100%”要求不到位。江海區滘頭片區學校(一期)項目施工工地揚塵滾滾,深岑高速龍灣收費站入口段道路施工工地揚塵滾滾。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開平市召開了全面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會議,組織各鎮(街)、管委會及市相關部門深度學習《江門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實際制定《開平市強化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清單》,明確各單位職責分工,將各項揚塵防控責任落到實處。同時,制定《開平市2024年揚塵污染防治督導工作方案》,持續開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解決。
九、根據《江門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海排污口“查、測、溯”及30%整治任務,但截至督察進駐時全市2023年新排查的700多個入海排污口尚未溯源及整治,相關入河入海排污口審批備案等手續辦理工作推進緩慢。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對全流域入河排污口進行“查、測、溯”工作,實現有口皆查,溯清污染來源,明確責任主體,動態更新排污口臺賬,完成了轄區流域51.17公里河流和3個水庫的二級排查。
(二)開平市對列入重點流域17個問題排污口,實施“一口一策”,落實整治要求。
(三)開平市嚴格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完成了53個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手續完善工作。
十、2021年、2022年、2023年1—10月,潭江蒼山渡口國控入海斷面總氮濃度分別為1.76毫克/升、2.19毫克/升、2.66毫克/升,呈逐年上升趨勢。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按照江門市“一河一策”總氮治理與管控方案,印發《開平市潭江氨氮和總氮治理與管控方案》,全面落實潭江流域總氮治理減排工作。2024年1-11月,潭江牛灣斷面總氮含量為2.77mg/L,比2023年同期實現降低。
(二)開平市加快推動2024年養殖池塘升級改造任務,蜆岡鎮長樂、群星、春一片區項目、長沙街道辦事處項目已全部完成。
(三)樓岡污水處理廠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城鎮新建改造污水管網已完成19.8公里。
十一、牛灣國考斷面水質達標基礎不牢固。潭江牛灣國考斷面水質溶解氧指標偏低問題長期未解決,水質易出現反復。2022年牛灣斷面水質下降至Ⅳ類,2023年1—10月雖達到Ⅲ類,但有5個月溶解氧濃度出現超標,且從2021年的5.88毫克/升下降至5.09毫克/升,下降13.4%,實現水質持續穩定達標面臨較大壓力。一些支流水質時有超標,2023年1—10月,潭江流域36條重點一級支流51個考核斷面合計有9個出現超標,超標最嚴重的斷面均位于新橋水,其中積善橋斷面氨氮超標0.14倍、總磷超標0.2倍,禮賢水閘下斷面氨氮超標0.16倍,現狀水質均為Ⅴ類。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印發實施《潭江開平段治理2024年度實施方案》,確定重點任務共30項,已全部完成。2024年以來,新增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19.8公里,修復改造城鎮生活污水管網1.83公里,新增完成190個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完成51.17公里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二)開平市制定實施《新橋水2024年重點任務工作方案》《鎮海水2024年重點任務工作方案》《蜆岡水開平市段綜合治理方案(2024年修訂版)》。
十二、流域內污水收集處理能力不足。多個污水處理項目未按期建成,根據《江門市2023年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方案》要求,應于2023年12月建成的開平市城區樓岡污水處理廠和月山鎮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均未建成。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開平市成立了城區樓岡及月山、水口、蒼城、大沙四個鎮級污水處理設施PPP項目工作專班,并建設“一周一現場會”工作機制,嚴格督辦進度,及時解決存在問題,全力推進重點項目樓岡污水處理廠建設。目前,樓岡污水處理廠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已完成月山鎮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廠區收尾工作及圩鎮主管網鋪設工作,實現通水運行。
十三、部分縣(市、區)生活污水收集率不高。2023年1—10月,臺山市、開平市、恩平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別為54.23%、46.2%、58.11%,近3年無明顯提高,與《江門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目標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其中恩平市、開平市城區管網缺口分別達20公里、35.66公里。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進度: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開平市督促市主管部門和相關項目公司加強管網巡查及維護管理,發現管網破損及時維修,減少管網破損滲漏。
(二)開平市2024年底已完成新建城鎮污水管網19.8公里。2025年1-6月,完成新建污水管網6公里。截至2025年6月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63.01%。
十四、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提質增效不佳。雨污分流系統不完善,江門市建有污水管網5182.52公里,其中合流制管網3488.79公里,占比達67.3%。2021年以來江門市共計排查出管道缺陷11161處,目前僅修復2521處。截至2023年11月,江門市仍有17個住宅小區的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網。臺山市、恩平市合流制管網占比分別高達92.8%、83.3%。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開平市已按年度計劃完成新建城鎮污水管網19.8公里。已按《江門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累計完成改造污水管網1公里。2025年6月,完成新建污水管網6公里。開平市僑林灣污水管網已完成接駁工作。
十五、部分縣(市、區)城區截污不徹底,全市縣級城市黑臭水體共4條,開平市幕涌、寶源路排水渠、臺山市橫湖河等3條未完成治理。其中寶源路排水渠有一暗涵未截污,異味明顯,水質發黑。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開平市持續開展城區黑臭水體常態化管理工作,對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體鞏固成效,定期開展水質監測。目前,已開展2024年以來黑臭水體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情況,確保治理成效。開平市寶源路排水渠暗涵污水管道已完成0.27公里,寶源路暗渠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十六、一些鎮圩污水收集管網缺口大,全市有15個鎮級生活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均不足5公里,存在不少管網空白區,大量生活污水未得到收集處理。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開平市加快開展鎮圩污水管網缺口排查,已按年度計劃完成鎮級污水管網8.6公里。
十七、開平市月山鎮水井圩片區無污水收集管網覆蓋,流經的月山水支流水質黑臭。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進度: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積極謀劃月山鎮水井圩片區管網建設工作,計劃2025年底前完成新建污水管網3公里。月山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已完成建設并通水試運行,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已完成,月山鎮圩鎮生活污水管網得到完善。對新橋水干流月山部分河段進行清淤疏浚,總長5275米,已全面完成。
十八、近3年來,潭江流域56個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量、進水COD濃度、進水BOD平均濃度無明顯提升,其中有7個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濃度連續3年均處于40毫克/升以下。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已按2024年計劃完成新建城鎮污水管網19.8公里,完成污水管網修復改造1公里。2025年6月,完成新建污水管網6公里。
十九、生豬養殖業污染負荷較重。江門市生豬養殖集中在潭江各重點支流,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廣。全市有2677家生豬養殖場,生豬存欄量高達150萬頭,開平市、恩平市生豬養殖存欄量合計約占全市60%。其中恩平市2022年全年肉豬出欄量約80萬頭,占全市肉豬出欄量的38%。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積極配合江門市農業農村局做好生豬產業發展規劃,已報送現代化生豬養殖項目可利用地塊4塊;聯系企業研究起草了《關于利用閑置豬場改造為飼養旱鴨可行性報告》,積極引導推進生豬養殖產業轉型。2024年10月15日,開平市農業農村局會同江門市農業農村局對生豬養殖布局意向地塊實地考察。
(二)開平市先后召開生豬規范養殖縣級約談工作會議6次,積極規范生豬養殖行為。
(三)開平市66家生豬養殖場已完成治理設施整改提升,生豬養殖廢水處理能力較大提升。
(四)開平市印發實施《開平市生豬養殖場專項整治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對相關養殖場開展執法專項檢查,并引導其有序退出或轉產。2024年以來,聯合執法檢查生豬養殖場486家次,累計出動2210人次。
二十、禁養區清理不到位,按江門市《2023年生豬養殖場污染排查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縣(市、區)應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禁養區清理工作,截至督察進駐期間仍有15家未清退,其中恩平市黎某某養殖場、吳某某養殖場等仍在養殖。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開平市印發《關于做好畜禽養殖禁養區自查工作的通知》(開環委辦〔2024〕25號),對照《開平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2020年修訂)》相關規定,對轄區全面開展禁養區“回頭看”排查。經排查,暫未發現禁養區違規養殖情況。
二十一、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一些養殖場(戶)糞污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入魚塘或還林,造成農業面源污染。開平市月山鎮水二村委會麥某某生豬養殖場異位發酵床已停用、養殖廢水直排魚塘;百合鎮王某某養殖場配套的消納土地面積不足;恩平市東城鎮健某某養殖場污水處理設備“跑冒滴漏”嚴重。大量養殖場(戶)仍采用傳統水沖糞的方式處理糞污,開平市月山鎮92家、恩平市大槐鎮121家、臺山市三合鎮283家規模養殖場中使用水沖糞工藝的分別約占85%、95%、91%,生豬養殖綠色化水平較低。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月山鎮麥某某生豬養殖場已于2024年1月20日清退,同時經月山鎮、村兩級干部多次巡查,該場已空欄。
(二)開平市百合鎮王某某生豬養殖場完成糞污處理設備設施升級改造,目前已通過鎮級驗收。
(三)開平市月山鎮使用水沖糞的78家生豬養殖場均已整改停養。
二十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未發揮效益,開平市、鶴山市申報的國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均于2023年9月完成省級驗收,但開平市沐欣有機肥料有限公司已停產且設備基本清空,鶴山市綠湖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一期設計糞污處理能力10萬噸/年,實際處理糞污不足1萬噸/年。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全面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核查工作,已完成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全覆蓋核查。
(二)開平市于2023年11月和2024年3月分別到現場核查此項目建設內容情況,項目以財政資金購買的設備已搬遷至龍勝鎮的廠房并安裝好生產線,該公司正常生產。2024年6月,再次更新該公司項目建設內容資產清單;7月對該公司在龍勝鎮的廠房進行核查,以財政資金購買的設備正常運行。
二十三、一些企業(園區)污水治理問題突出。個別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未正常運行,根據《江門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工作任務清單》,開平市月山工業區尾水集中深度處理廠應在2023年7月底前建成運行,目前雖具備試運行條件,但納污管網還有20%未完成,涉及S273省道的1.6公里管網未鋪設,園區內企業仍自行處理生產廢水后排放。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內S273省道污水管網建設工程已完成1.6公里管網建設。
(二)開平市建立月山工業區尾水集中深度處理廠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監管,污水治理出水總體穩定達標。
二十四、傳統產業綠色發展水平不高。江門市資源消耗依賴性強、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傳統產業占比大,先進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約42.0%,低于全省55.1%的平均水平;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為12.3%,與2025年達到占比20%的目標還有差距。摩托車、家具制造、包裝印刷、印染等傳統行業升級轉型動力不足,清潔生產水平偏低,87家摩托車制造企業完成清潔生產的僅有10家,97家家具制造企業完成清潔生產的僅有6家。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進度: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開平市科工商務局和江門市生態環境局開平分局已發出《轉發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江門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發布2025年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開科工商務〔2025〕19號)。2025年4月以來,市科工商務局聯合屬地鎮(街)及翠山湖管委會到企業進行輔導,指導企業按流程按步驟開展各項工作。
(二)開平市用好工業技改有效手段,引導企業開展數字化、智能化改造。2025年計劃新增6家工業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
二十五、能源消費結構不盡合理,煤炭消費占比大,規上工業原煤消費量不降反升,從2021年的1354萬噸升至2022年的1511.75萬噸,占全市能源消費分別高達71.61%、80.03%。天然氣消費量卻有所下降,從2021年的25.88億立方米減至2022年的22.03億立方米,同比下降14.90%。能耗強度絕對值偏高,江門市2021、2022年能耗強度絕對值分別為0.3889、0.376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06、0.298。截至“十四五”中期,蓬江區、鶴山市的能耗強度分別累計下降0.2%、1.01%,遠未達到下降7%的控制目標,2023年上半年鶴山市能耗強度不降反升,同比增加2.9%。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
整改進度: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開平市嚴格落實“兩高”項目管理目錄要求,從源頭上嚴抓“兩高”項目節能審查管理。截至2025年6月底,開平市無“兩高”項目上馬。同時,建立“兩高”清單進行動態管理,并對企業開展年度節能監察工作,強化企業節能管理,挖掘節能空間。
(二)開平市加強對轄區涉鋼企業檢查和監督,嚴防“地條鋼”復燃,市發展和改革局已于2024年12月聯合市科工商務局開展地條鋼檢查工作,并布置各鎮(街)、翠山湖管委會進行自查,暫未發現相關問題。
(三)開平市積極推進天然氣鍋爐提標改造和生物質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作,印發《關于開展開平市2023年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補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及《關于開展開平市2022-2023年生物質鍋爐清潔能源改造補助項目申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視市財政情況給予專項資金補助,引導推動企業向使用清潔能源方向轉型,促進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2024年以來,針對印染、洗水等行業企業及村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等企業的鍋爐廢氣問題,全面開展廢氣治理執法檢查,通過對有組織廢氣不定期采樣監測,廢氣治理設施運行臺賬,督促企業及時檢修廢氣治理設施,保證正常運行。2025年1-6月,共出動執法人員872人次,檢查涉氣企業436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3宗。
(四)開平市重點推進工業園區、公共機構、農村光伏。截至2025年6月底,全市分布式光伏備案125戶,備案容量8.19萬千瓦。
二十六、潭江干流南樓段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恒大悅瓏灣小區臨時項目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時限:2024年底前。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開平市已建設污水管網至恒大悅瓏灣小區,小區污水泵房已完成建設并調試,污水已收集至逕頭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二十七、固體廢物管理存在一些短板。建筑垃圾消納能力明顯欠缺,大量建筑垃圾、裝修垃圾隨地堆棄,潭江干流南樓段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亂堆亂棄著建筑垃圾,影響水源安全。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截至目前,開平市已辦理建筑垃圾消納企業5家,其中資源化利用2家,受納填埋2家,臨時建筑垃圾消納1家,加強建筑垃圾消納設施檢查,指導和督促水口建筑消納場做好建筑垃圾分揀、分選、分類處置,規范各作業區域布局,完善場所監控、物料覆蓋及場地建設,持續完善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二)開平市于2024年6月6日召開建筑垃圾管理與執法工作會議,通報生態環保督察的典型案例,以全過程治理為重點,按照“加大源頭治理、嚴格運輸管控、全面處置利用”的工作思路,加強轄區內建筑垃圾的監管與執法工作。2025年2月27日,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鎮(街)召開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各部門、鎮(街)工作職責,強化源頭管控。目前,開平市已辦理建筑垃圾運輸準運企業13家,建筑垃圾運輸車輛49輛,整治亂堆放點19處,查處亂堆放建筑垃圾等違法違規行為6宗。
(三)開平市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目前,已落實整改措施,組織人員對潭江干流南樓段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周邊堆放的建筑垃圾進行清理,并加強轄區內巡查,開展建筑垃圾亂堆放專項排查整治,保護生態環境安全。
二十八、江門市現有協同鋁灰渣處置項目處置總能力達1.6萬噸/年,但未充分發揮治污效益。2023年以來,江門市鋁灰渣產生量約1.6萬噸,除產廢企業自行利用處置6000多噸,市內相關處置單位接收不足750噸,剩余約1萬噸仍需依托外市處理,監管難度較大。其中,恩平市華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鋁灰渣項目設計處理能力8000噸/年,2021年以來共收集鋁灰渣9060噸,受限于水泥生產負荷,至督察進駐時僅協同處置3600噸,長期積存近5460噸的鋁灰渣,存在環境風險隱患。
整改時限:2025年底前,長期堅持。
整改進度: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開平市加強對非法傾倒、處置鋁灰渣等環境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行動,2024年1月-2025年6月,共出動執法人員98人次,檢查企業47家次,發現涉嫌非法處置鋁灰案件1宗,已按程序將涉嫌環境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二)開平市結合日常檢查和環保巡查工作,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宣傳工作,要求企業按照規定及時申報和轉移危險廢物。2024年1月-2025年6月,共舉辦危險廢物相關宣講培訓9場次,派發宣傳資料24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