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市統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黨建賦能,不斷優化提升統計服務,深化統計法治建設,夯實統計基層基礎,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積極貢獻統計智慧和力量?,F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視統計法治工作,先后在市政府常務會、經濟分析會等會議上傳達學習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和防治統計造假等文件,不斷強化領導干部防治統計造假的責任意識和行動自覺。去年下半年以來,全市推動常務會學法2次,組織召開統計法規工作會議2次、統計法律法規培訓8場、統計違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專題會議1次;向全市“四上”企業發放《統計法律事務告知書》;聘請法律顧問1名,開展法律知識專題講座2次。《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改后,我局通過推動常務會學法、專題講座、網站宣傳、街頭普法等形式,分級分類深入宣傳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統計人員的依法統計意識。 (二)系統謀劃全年法治工作。局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統計法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組織研究制定本級《依法統計能力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重點抓好業務培訓、數據質量提升、執法檢查三大方面法治工作。壓緊壓實全局依法統計各項工作責任,先后制定印發了《2025年開平市統計法治工作要點》和《開平市統計局普法清單》,推動各股室人員主動作為,履職盡責,高質量完成全年各項統計法治工作任務。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財政、審計部門的溝通協作,加強監督成果運用。 (三)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網報期間加大對上報數據審核力度,監測企業指標數據匹配度和合理性,及時發現修正錯報數據、失實數據,提高專業數據質量。另外,加大現場核查力度,嚴格規范入庫工作,提高全市入庫工作質效。今年以來,我局數據核查企業、機關事業單位1477家(次),其中現場核查55家(次);加大對項目入庫材料審核力度,今年以來核查固投項目120個(次),其中現場核查31個(次),進一步提升各行業統計數據質量。 (四)推進企業電子統計臺賬建設。今年以來,我局全力推進電子統計臺賬建設工作,保障源頭數據質量。一是加大培訓指導力度,增強培訓實效。通過年定報常規培訓和按需培訓等方式,面向基層統計業務骨干和企業統計人員,開展多形式、多角度業務培訓和交流指導;二是做好宣傳發動,利用企業走訪、工作群轉發等形式做好宣傳動員,爭取企業配合;三是利用數據核查、工作調研等契機,查看企業統計臺賬填報規范性。截至目前,全市電子統計臺賬設置覆蓋率超過八成。 (五)依法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對照2024年案卷評查結果和反饋問題,督促指導執法人員嚴格規范統計執法檢查程序,進一步完善充實檢查憑證。組織持證執法人員3人參加上級執法檢查,大大提升執法隊伍總體業務水平。今年以來,我局共對25家“四上”企業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 (六)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針對統計法規工作疑難問題主動征求公職律師的意見建議,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統計專員補貼計發規范性、合法性等,規避不必要的法律風險,確保我局各項工作依法依規、有序推進。在《2025年開平市統計局學法計劃》中,安排邀請律師顧問為我局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專題授課,增強全體干部職工法治意識,提升統計工作法治水平。 二、存在問題 今年以來,我局在數據質量提升、電子統計臺賬設置、統計執法檢查等統計法治工作中取得明顯成效,但在統計法治宣傳、基層基礎建設和執法隊伍建設等方面與現實工作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如下: (一)法治宣傳廣度和深度有待提升。日常普法宣傳以“四上”企業為主,對其他單位和個人宣傳較少,社會公眾對統計法律法規知曉率和認知度仍然偏低,偶爾會出現統計調查對象不理解、不配合的情況,影響統計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統計基層基礎仍較薄弱。個別鎮街對統計工作不夠重視,統計人員變動頻繁,統計調查業務能力不足,依法統計意識不強,不利于日常統計工作開展。在統計法規集中學習、統計臺賬設置等方面的工作仍有一定提升空間。 (三)執法力量與現實需求存在較大差距。一是人員數量不足。目前全局僅有3人持證,導致執法人員調度靈活性不足。二是執法水平仍較低,特別是跨專業執法,執法人員對其他專業統計知識掌握不夠,往往需要對應專業同志一同前往協助數據核查,導致執法效能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深入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持續優化統計普法宣傳方式方法,不斷擴大統計法治宣傳覆蓋面,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積極推動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進部門、下基層、入企業,強化各部門和鎮村一級對統計法律法規的學習貫徹落實。 二是提升統計執法水平。及時梳理統計數據風險點,積極利用“雙隨機”統計執法、實地核查等方式發現和改正問題,不斷提高統計數據質量;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統計人員參加國家統計執法證資格考試,充實統計執法人才力量。 三是強化統計監督職能。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經濟熱點問題、統計制度改革等方面制定全年調研分析課題工作計劃,切實提高調研積極性和主動性,把“躺著”的統計數據真正運用到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工作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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