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開平市司法局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統籌市行政復議辦公室與三埠司法所,通過人民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知名品牌商品包裝、裝潢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推動涉企糾紛實現源頭化解、實質性化解,有力維護了雙方企業合法權益,為我市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案件背景】
廣西某知名食品企業(權利方)發現,開平市某食品企業(涉事方)在一款產品的包裝、裝潢設計上,與其享有外觀設計專利的包裝瓶樣式高度近似,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涉嫌構成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相同或近似標識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權利方隨即向行政執法部門投訴舉報,并就投訴舉報處理結果申請行政復議。
接到行政復議申請后,為從根源實質化解矛盾糾紛,市行政復議辦公室迅速搭建溝通平臺,聯合三埠司法所組建聯調專班,立足“能調盡調、調解優先、依法公正”原則,著力解決企業經營中的“煩心事”。
【調解過程】
市行政復議辦公室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后,迅速開展前期核查工作,逐一核實產品權利人身份、包裝設計注冊權屬等關鍵信息,對投訴內容進行初步審查,精準梳理出侵權認定界定與雙方權益平衡兩大爭議焦點,為后續調解工作明確方向、夯實基礎。為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聯調專班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組織前往三埠司法所開展面對面調解,為雙方充分表達訴求、高效溝通協商搭建專業平臺。
調解現場,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據理力爭,辯論氣氛激烈。權利方提交了涉事方商品包裝與自身注冊產品包裝的比對材料,指出兩者在文字字體、圖形布局、色彩搭配等要素上高度近似,極易引起公眾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涉事方則說明了自身設計靈感來源,主張無主觀侵權故意,并辯稱其包裝設計與權利方產品存在明顯差異,且此前行政監督部門經審查已作出不予立案決定,足以證明其包裝設計不構成侵權。雙方在侵權認定問題上僵持不下,調解一度陷入困境。
為打破僵局,調解專班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協同發力。一方面,復議辦緊扣法律適用核心,援引相關法律法規及同類案例,向雙方當事人解讀侵權認定標準與法律后果,同時闡釋行政復議程序,厘清雙方權利義務,引導雙方理性協商。另一方面,調解員立足人民調解職能,秉持“權益保護與企業發展并重”的理念,以協調斡旋為主要方式,結合雙方企業經營實際與發展需求,引導涉事企業正視包裝設計存在的問題,同時勸導權利方綜合考慮實際情況,適當調整訴求。此外,調解員還向雙方釋明人民調解“低成本、高效率、快化解”的優勢,引導雙方達成共識:盡快達成調解、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才是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
【調解結果】
通過調解專班精準釋法與利益平衡引導,雙方最終達成和解意向。涉事企業同意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爭議商品,并在30日完成瓶蓋、標簽等包裝材料的改版升級;權利方則同意終止相關投訴及行政復議程序。雙方現場簽訂調解協議,糾紛得到圓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秩序得以盡快恢復,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案例點評】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開平市司法局踐行“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工作理念,統籌行政復議、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資源,暢通多元化解紛渠道、推動矛盾實質性化解的生動實踐。此次“行政復議+人民調解”聯動機制,精準聚焦商品設計維權糾紛核心爭議,既依法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有效降低了企業維權的時間與經濟成本,又最大限度減少了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干擾,實現了“維權護企、優化營商、護航發展”的多重共贏,充分彰顯了非訴解紛機制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優勢,為同類涉企知識產權糾紛化解提供了可借鑒的實踐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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