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近日,63歲的鋸木工人李某(化名)在子女的陪同下,心情焦急地來到開平市司法局蒼城司法所尋求幫助,希望司法所協助追索被拖欠的勞動報酬及借款。據了解,李某受雇于趙某(化名),在蒼城鎮某木廠從事鋸木工作。2023年,趙某因經營周轉困難,拖欠李某勞動報酬12000元;此外,趙某曾向李某借款22500元亦未償還,兩筆款項合計34500元。李某多次上門催討,趙某均以資金困難為由拖延支付。年事已高的李某維權能力有限,無奈之下,只得在從老家趕來的子女陪同下,向蒼城司法所申請調解,希望通過法律途徑拿回自己的勞動報酬與出借款項。
【調解過程】
快速響應明爭議。蒼城司法所接到李某求助后,第一時間啟動快速響應機制。調解員迅速聯系對方當事人趙某,細致核實案件事實:趙某對拖欠李某勞動報酬12000元及借款22500元的事實與金額均予以承認,并解釋稱因市場不景氣,導致承包項目減少,上游款項回收緩慢,確實面臨資金壓力,并非故意拖欠。
庭所聯動搭平臺。在確認雙方均有調解意愿后,蒼城司法所立即與蒼城人民法庭對接溝通,啟動“庭所聯動”解紛機制,共同組建聯調專班。隨后,組織法官、司法所調解員及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調解。調解員了解到,爭議雙方本來已有多年交情,發生此次糾紛實屬偶然。此外,趙某目前仍在繼續經營,隨著業務正常開展,后續資金有望逐步回籠,具備一定的履約基礎。
釋法明理緩情緒。調解現場,法庭與司法所工作人員分工協作、精準發力。一方面,法官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誠實信用原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關于報酬支付、勞務關系認定的規定,向趙某闡明支付勞動報酬是其法定義務,拖欠農民工工資既違背法律規定,也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同時向李某詳細解讀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司法確認的核心作用及多元維權途徑,消除其后顧之憂。另一方面,司法所調解員也以雙方多年交情為切入點,耐心勸導李某體諒趙某的實際困境及生計壓力,同時引導趙某換位思考,理解李某年事已高、急需款項維持生活的迫切心情。

定制方案促合意。結合雙方實際情況,調解員通過柔性調解方式擬定方案,建議趙某按月定額支付拖欠李某的勞動報酬和借款,既保障李某的權益逐步實現,也為趙某緩解即時資金壓力。經過聯合調解專班的耐心釋法明理、情感疏導與利益平衡,雙方當事人逐步放下對立情緒,對分期方案達成共識。為筑牢權益保障“安全閥”,調解員趁熱打鐵,詳細告知雙方司法確認的法律意義,引導并協助雙方當事人共同完成司法確認程序,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

【調解結果】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自2026年1月起,趙某每月向李某償還2000元,直至勞動報酬和借款全部清償完畢。隨后,在調解員與法官共同見證下,雙方依法完成了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程序。至此,這起涉老年人權益的欠薪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案例點評】
本案是開平市司法局蒼城司法所秉持“靠前服務、多元化解、依法保障”工作理念,依托“庭所聯動”機制優勢、切實維護老年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典型實踐,充分彰顯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為民服務的溫度與專業履職的力度。
在處置這起涉老、涉農民工欠薪糾紛過程中,蒼城司法所始終將弱勢群體權益保障置于首位,通過快速響應、主動介入,筑牢維權“第一道防線”,以高效服務與專業調解直面群眾急難愁盼。調解過程中堅持法理兼顧、情理相融,既以法律條款明晰權責、講明違法后果,又通過共情溝通化解雙方對立情緒,定制分期還款方案兼顧各方實際困境,實現法、理、情的深度融合。同時借助庭所聯動、訴調對接優勢,采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強化調解協議法律效力,打消弱勢群體維權顧慮,從根本上避免糾紛反復、拖而不決,推動矛盾實質性化解、案結事了。調解員還將精準普法融入糾紛處置全流程,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開展以案釋法,在解決具體糾紛的同時,向雙方當事人傳遞誠信履約、依法維權的法治理念,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社會效果,讓法治精神在基層治理中扎根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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