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按下暫停鍵,生活還在繼續。在找到下一站之前,別忘了你還有一項重要權益可以解鎖:失業保險金。下面社保君帶你一步步弄清:誰能領、能領多久、具體能領多少……幫你穩穩度過這段過渡期。
01 能領?看看這三條你符合嗎?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已參加失業保險:失業之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1年或者不滿1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例如你是被公司解雇、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用人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等“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你已經辦理了“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的。
02 能領多久?一個公式算清楚
你能領幾個月,取決于你之前交了多長時間的失業保險費:
繳費1-4年:每滿1年,可以領1個月。
繳費4年以上: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6個月,就能多領1個月。(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舉例:小明工作了5年,公司一直給他繳納失業保險費。那么他被公司解雇申請失業保險金,能領取的月數 = 4年部分(4個月) + 超出的1年(即2個半年,+2個月) = 總共6個月】
03 能領多少錢?
從2025年3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是1665元/月(按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90%計算)。
04 什么時候發?
失業保險金首次發放于業務辦結的次月15日前,之后也是每月15日前發放至本人社保卡,非常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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