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開平市三埠凱藍家具廠:
本委受理陳潤楚訴開平市三埠凱藍家具廠未簽勞動合同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6〕4號),仲裁請求: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25年3月、4月、5月、6月、7月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4000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系,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和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裁決如下:一、被申請人自本仲裁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支付申請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7月期間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另一倍工資17670元;二、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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