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廣東粵開建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林紅訴廣東粵開建設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等爭議一案(開勞人仲案字〔2025〕979號),仲裁請求: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7847元;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44484元;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11121元;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2月18日期間的停工留薪期工資33363元;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4日停工留薪期間的生活護理費750元;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4日住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0元;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被迫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11121元;8、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33363元,以上金額合計212299元。因與你單位無法聯(lián)系,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和第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裁決如下:一、被申請人自本裁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33060元、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19710.5元、護理費750元和伙食補助費250元,合計53770.5元;二、駁回申請人的其他仲裁請求。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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