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
《協助調查通知書》
送達公告
中交西安筑路機械有限公司:
本局依法受理楊美玉提出楊美玉工傷認定申請一案。現需你單位配合調查,因我局無法聯系你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江開人社工舉 〔2025〕A1062號)和《協助調查通知書》(江開人社工查字〔2025〕A1062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17日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開人社工舉〔2025〕A1062號
中交西安筑路機械有限公司:
楊美玉于2025年10月20日向我局提交楊美玉(公民身份號碼:53232819**********)的工傷認定申請,稱楊美玉是你單位的員工,在你單位承建的國道G325線鶴山址山至開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項目YK27+899~YK37+500及YK39+871~YK62+425路面工程從事普工工作,2025年6月13日09時40分左右,楊美玉在該項目工地停機維修時,操作失誤導致左腳被攤鋪機壓傷,2025年6月28日楊美玉出院時被開平市中心醫院診斷為:“1、左跟骨骨折;2、左足第五跖骨骨折;3、右外踝骨折(不完全);4、右足外側楔狀骨骨折(足);5、左小腳挫傷;6、左足皮膚裂傷;7、右踝挫傷”。楊美玉認為其受傷屬于工傷。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等的規定,如你單位不認為楊美玉的受傷屬于工傷,應當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我局提供不認為屬于工傷的有關書面證據等材料。
如用人單位逾期未能提供舉證的,本局將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七條有關規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聯系地址:開平市曙光東路168號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股
聯系電話:0750-2213656、2257301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
附:1、《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七條: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2、《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其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3、本通知書一式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局存一份,送用人單位一份。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協助調查通知書
江開人社工查字〔2025〕A1062號
中交西安筑路機械有限公司:
我局正在辦理楊美玉(公民身份證號:53232819**********)工傷認定案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和《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現請你單位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協助提供相關材料:
1、提供單位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郵寄地址確認書;
2、提供國道G325線鶴山址山至開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項目YK27+899~YK37+500及YK39+871~YK62+425路面工程工地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建筑業施工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登記表和建筑項目參保地稅發票等項目參保資料;
3、楊美玉受到事故傷害的詳細情況說明(包括受傷時間、受傷詳細地址、經過、受傷部位、診斷、單位意見等);
4、提供楊美玉及同崗位人員(2人)2025年4-6月份考勤打卡記錄;
5、證人證詞及證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勞動關系證明材料(2人);
6、提供楊美玉2025年6月13日受傷時的視頻和相關照片并詳細說明監控視頻內容(視頻資料以光盤形式提供)。
以上相關材料不能提供的請書面回復說明,所有提供的紙質資料加蓋公章。
如未按上述要求配合調查的,我局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進行行政處理(處罰)。
聯系部門: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股
聯系地址:開平市長沙曙光東路168號
聯系人:謝先生、林先生
聯系電話:0750-2213656、2257301
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
附:本通知書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局存一份,送用人單位一份。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