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陸治原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指導新時代民政事業發展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論述。2025年9月,《習近平關于民政工作論述摘編》出版發行,為在新起點上深入學習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重要論述提供了權威讀本。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刻回答了新時代怎么認識民政工作、黨和人民需要什么樣的民政工作、怎樣做好民政工作等方向性、根本性問題,既從總體上闡明民政工作的基本屬性、發展方向、重大任務、領導保障等重大問題,又針對民政工作條線多的特點,對不同領域的民政工作提出指導性要求,體現了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認識論和方法論相統一的鮮明特點,是黨領導民政工作改革發展實踐中形成的重大理論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民政領域的具體體現。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把人民生活品質不斷提高納入“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強調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民政系統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民政工作的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解決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推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
人口老齡化是當前和今后較長時期我國的基本國情。截至2025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3.2億,占總人口的23.0%,已經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同時,我國人口老齡化交織疊加人口負增長、少子化、高齡化、未富先老等情況,任務復雜艱巨。
應對人口老齡化是世界性難題,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事關國家發展全局,事關億萬百姓福祉,要求把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行政、部門密切配合、群團組織積極參與、上下左右協同聯動的老齡工作機制,加快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養老服務體系、健康支撐體系,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發揮好、權益維護好。總書記的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大意義、基本態度、重點任務、目標要求等核心問題,為新時代老齡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十四五”以來,我們健全老齡工作體制機制,建立國家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優化服務供給,提升老年人社會保障水平,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進一步探索中國特色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道路。截至2025年底,全國養老機構和設施達到39.4萬個、床位768.0萬張,高齡津貼、經濟困難老年人服務補貼、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等各類津補貼惠及5286.3萬人。
當前,我國老齡工作還面臨政策制度不夠健全,養老服務設施布局不盡合理、供需對接不夠精準,老年人社會參與存在堵點卡點,老年人權益保障仍有短板,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不足,政府、市場、社會有效協同不夠等諸多挑戰。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發展銀發經濟等作出部署。“十五五”時期,必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相關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構建中國特色養老服務體系,推動老齡工作向主動應對轉變,向統籌協調轉變,向加強人們全生命周期養老準備轉變,向同時注重老年人物質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轉變。要健全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政策制度,加快修訂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等相關法律法規。補齊養老服務短板,加快健全覆蓋城鄉的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優化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專業支撐、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供給格局。針對3500多萬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約1500萬認知癥老年人,加強醫養、康養資源對接,減輕家庭負擔和后顧之憂。積極調動市場主體和社會力量參與,促進養老服務消費,推動老齡事業和老齡產業協同發展。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形成全社會關心老齡工作、參與老齡事業的良好氛圍。
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
社會救助事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的兜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困難群眾,我們要格外關注、格外關愛、格外關心,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要深化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形成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格局,織密社會保障安全網。總書記的重要論述啟示我們,讓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體現,必須站在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來理解和把握社會救助工作。
“十四五”期間,我國社會救助覆蓋對象已經從低保、特困人員向低保邊緣人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延伸,常態化保障低保對象達到3935.6萬人、特困人員488.2萬人,初步建立了全國困難群眾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機制,全國城鄉低保平均標準較2020年分別增長22.7%和25.0%,守住了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但受經濟波動、自然災害等影響,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一些群眾可能出現就業困難、收入減少、剛性支出增加等情況,一些困難群眾仍然存在并可能繼續存在發展能力不強、內生動力不足等問題,一些地方社會救助資金保障壓力加大。
面對這些挑戰,要不斷推動社會救助提質增效,在推動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征程上,更好發揮兜底保障作用。按照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于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的部署,強化政策措施,發揮困難群眾動態監測系統“觀察哨”作用,廣泛動員社區干部、網格員、快遞小哥、居民群眾等參與,及時發現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加強對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低保邊緣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群體的重點關注,形成常態監測、及時預警、快速響應的一體化工作體系,發揮臨時救助救急解難作用,實現應救盡救、應保盡保,確保“兜住底”。強化精準救助,完善收入、支出、財產等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加強跨區域、跨部門數據比對,健全入戶核查、公開公示等制度,將寶貴的救助資源用到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身上,完善資金監管機制,整治優親厚友等不正之風,確保“兜準底”。堅持“輸血”和“造血”并重,完善救助內容,健全服務類、發展型救助措施,推動社會救助從“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風險、促發展”拓展,確保“兜牢底”。針對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數量減少,但務工不著、臨時遇困等增多的新情況,加快建設應急性、便利性救助庇護服務體系,鏈接就業、心理疏導、慈善等更多救助資源,幫助遇困人員更好回歸社會、回歸家庭。
更加注重對特定人群特殊困難的精準幫扶
兒童、殘疾人是特別需要社會關心關愛的群體。做好兒童福利、殘疾人福利工作,是黨的初心宗旨的體現,彰顯社會文明進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兒童特別是孤兒和殘疾兒童,全社會都要有仁愛之心、關愛之情,共同努力使他們能夠健康成長,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要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切實保障殘疾人平等權益,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讓所有兒童和殘疾人都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過上幸福美好生活,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職責之一。
新時代以來,各級民政部門不斷完善兒童福利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十四五”期間,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納入國家保障和關愛服務范圍,困境兒童基本生活、教育、醫療、安全等得到有效保障,集中養育孤兒、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較2020年分別增長28.5%、35.7%、35.2%。當前,我國兒童福利工作正處在轉型發展的關鍵階段,雖然機構內養育的孤棄兒童數量持續減少,但是社會困境兒童需求持續增加,困境兒童心理關愛服務供給、監護制度落實還有欠缺,流動兒童、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還存在短板,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村(居)兒童主任等專業隊伍能力還有不足。針對這些問題,必須聚焦兒童需求,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醫療康復服務、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心理健康關愛服務、人身安全保護、法定監護責任等“六大體系”,構建起多元服務保障格局。要強化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職責,推進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和關愛服務,實施困境兒童心理關愛行動。優化兒童福利機構功能,推動“開門辦院”,為社會上有需求的兒童提供服務。加強對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的培訓賦能,提高服務水平。
我國有3800多萬持證殘疾人。新時代以來,我國殘疾人福利制度不斷完善、服務體系加快健全,殘疾人福祉不斷提升。同時要看到,目前的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缺口還比較大,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滿足,殘疾人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潛力尚未充分釋放。“十五五”期間,要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健全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完善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著力推進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體系建設,持續加強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構建以社區融合、家庭服務、居家照料為核心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堅持政府主導,強化市場作用,完善產業發展政策,健全支付體系和服務網絡,推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加快發展。
更好履行基本社會服務職責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區劃地名、婚姻、殯葬等工作,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是基本的社會服務,在健全公共服務體系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順應人民美好生活期待,持續做好相關領域工作,是助力建設良好社風民風,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必然要求。
行政區劃是一種重要資源,合理利用能夠有效整合空間資源條件,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城鎮化,推動民生事業建設,促進基層治理和區域協調發展。“十四五”以來,行政區劃設置穩妥優化,中國·國家地名信息庫開通上線,“鄉村著名行動”深入開展,地名文化傳承保護顯著加強。但現階段對行政區劃如何更好服務發展的研究仍不夠深入,部分基層行政區劃設置與城鎮化建設要求仍不相適應,一些地區開發區與行政區權責有待理清,地名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還有待加強。針對這些問題,要抓好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思路實施,在保持行政區劃總體穩定的基礎上,更好發揮行政區劃在優化資源配置、推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統一監督管理、分級分類負責的地名管理體制,更好發揮其服務社會生活、賡續歷史文脈等作用。
婚姻工作事關人口高質量發展。近年來,民政部門推動修訂《婚姻登記條例》,全面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大力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探索發展“甜蜜經濟”,獲得廣泛關注,取得一定效果。但是,適齡青年婚育、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問題,仍然有待探索更妥善解決方案。更好為人口發展、社會進步提供服務,需要進一步鞏固婚姻登記制度改革成果,推進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婚姻和美、家庭和諧。深入推進婚俗改革,引導婚姻中介服務健康規范發展,培育健康向上的婚育文化。
“逝有所安”是關系千家萬戶的民生大事。近年來,我國持續優化基本殯葬服務供給,建成3350個公益性骨灰堂以及1.68萬個公益性公墓,廣泛實施惠民殯葬和節地生態安葬政策,深化殯葬改革,提升殯葬管理服務水平。當前,我國殯葬領域仍存在公益導向不足、相關法規政策存在短板、綜合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一些殯葬亂象尚未得到根治。針對新現象新問題,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基本殯葬服務制度。落實全會精神,要聚焦“逝、殯、葬、祭”等關鍵環節,加快建章立制,推動落實新修訂的殯葬管理條例,系統性制修訂配套政策文件。補齊城鄉公益性殯葬服務設施短板,深化“減項降費優服務”,推動“身后事一次辦”。建立健全主體全覆蓋、責任全鏈條、權責相匹配的監管體系。倡導厚養禮葬,推進文明節儉治喪。
提升社會治理工作水平
提升社會治理工作水平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是民政工作的基本內容之一。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慈善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構建政府、社會、群眾協同發力的治理格局,需要適應經濟社會深刻變革,發揮慈善機構等社會組織在消除貧困、實現共同富裕、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推動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當前,新興領域迅速發展,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大量涌現,新就業群體規模持續擴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有些事情是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可以讓群眾依法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同時也要加強對各類社會組織的規范和引導,實現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截至2025年底,我國共登記社會組織83.4萬家,此外還有大量社區社會組織活躍在基層,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擴大對外交往等領域發揮了獨特作用。同時,我國社會組織發展還存在培育扶持不夠均衡、監督管理不夠到位、結構布局有待優化等問題,特別是一些社會組織在收費、評比表彰等方面不夠規范。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于加強社會組織培育管理的要求,更好發揮社會組織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的重要作用,必須堅持一手抓積極引導發展,一手抓嚴格依法管理。要制定和完善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相關政策,積極培育發展符合黨和人民需要、公益形象鮮明、專業服務能力突出的社會組織,嚴格規范管理,健全綜合監管措施,依法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營造社會組織發展清朗空間。
慈善事業是促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重要方面,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力量,體現著社會的溫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創新我國慈善事業制度,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和社會群體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加強公益慈善事業規范管理,增強透明度,主動接受監督,讓每一份愛心善意都及時得到落實。“十四五”時期,我國登記認定的慈善組織超過1.6萬家,較2020年增長70%,年度慈善捐贈總額最高突破2000億元。各類公益慈善主體在推進現代化的各項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彰顯了守望相助、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與社會風尚。然而,有的慈善組織出現募捐不規范、資金使用管理不透明、公信力不強等問題,引發了社會關注。要促進和規范慈善事業健康發展,讓慈善更好發揮社會成員參與社會建設載體的功能,促進培育人心向善、人人行善的社會風氣。堅持做大“慈善蛋糕”和分好“慈善蛋糕”有機結合,推動出臺并落實促進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加快健全慈善信托、募捐成本、公開募捐服務平臺管理等慈善管理法規制度。積極培育現代慈善組織,規范發展互聯網慈善、慈善信托、社區慈善等慈善形態。加強慈善激勵褒揚,完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更多高收入人群和企業回報社會。暢通慈善參與途徑,營造“人人可慈善”的社會氛圍。加強慈善綜合監管機制建設,完善慈善組織監管、執法銜接機制,實施“陽光慈善”工程,增強慈善監管穿透力、有效性。堅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完善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制度,引導健康購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