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等文件以及相關加計扣除政策要求,按照《江門市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異議項目鑒定的工作指引》,開平市科工商務局將組織對國家稅務總局開平市稅務局提出異議的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項目進行鑒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國家稅務總局開平市稅務局提出異議的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項目的企業(詳見附件1)
二、受理時間
申報時間:2026年3月4日至3月10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鑒定流程
(一)企業申報。企業向我局提出申請,并將研發項目鑒定所需資料以電子版或紙質版形式報送開平市科工商務局。企業有多個項目需要鑒定的,每個項目需要單獨提交一項申請。
(二)形式審查。開平市科工商務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形式審查。企業須認真核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初審和形式審查只檢查材料是否齊全完整,不對材料內容進行審核。
(三)專家評審。項目鑒定采用專家會議或網上評審形式。
(四)結果反饋。開平市科工商務局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對項目鑒定結果存有異議的企業,可于公示期內向鑒定部門提出申訴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因企業自身原因導致項目鑒定不通過的,將不受理異議復審。同一項目只能提出一次異議申訴。申訴不能對已提交項目材料進行修改,申訴內容不得與已提交資料自相矛盾。公示結束后,開平市科工商務局將鑒定結果反饋國家稅務總局開平市稅務局。
四、申報材料要求
企業提供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業基本信息材料: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企業科研管理制度等;
2.項目計劃書(申請(報)書、方案或類似材料);
3.立項證明材料;
4.項目過程證明材料;
5.項目結果證明材料;
6.項目主要研發費支出證明;
7.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8.誠信承諾書(附件2);
9.《稅務事項通知書》;
10.上一年度企業研發活動統計年報(107-1表和107-2表)(規模以上企業提交)。
五、其他事項
(一)逾期不提交項目鑒定申請的,視為放棄。
(二)企業應保證提供的研究開發活動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承擔相應責任。
附件:1.廣東建邦興業集團有限公司涉及項目明細
2.誠信承諾書
開平市科工商務局
2026年3月4日
(聯系人:張小姐,聯系電話:0750-233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