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干燥,森林火災易發,遇上節假日更需提高警惕,注意用火規范。因燃放煙火、祭祀等,梅州發生兩起森林火災案例,一起以案為鑒,吸引教訓。 燃放煙花引發山火,梅縣區一人被刑拘! 2月18日20時15分許,梅西鎮一山場發生山火。接報后,公安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與應急部門等協同作戰,全力展開撲救,并同步開展起火原因調查。 經查,該起山火系李某某母子燃放煙花引發。因山火燒毀面積較大,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涉嫌失火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懲處。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森林防火,警鐘長鳴!梅縣公安再次鄭重提醒:嚴禁一切火種進山,杜絕一切野外違規用火,林區范圍內堅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廣大家長要切實履行監護責任,加強對兒童的安全教育,嚴防因孩子玩火、用火引發火災。 祭祀不慎引山火,興寧黃槐鎮一女子被刑拘! 新春佳節,燃放煙花爆竹、祭祀燒香等民俗用火行為增多,加之天氣持續干旱少雨,植被干枯,一點火星,稍有疏忽,就可能引發火災。2月18日,興寧市黃槐鎮一女子違規野外用火引發山火被刑事拘留。 2月18日上午11時許,黃槐鎮西一村突發山火,相關部門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撲救工作。經全力撲救,當日下午4時許,明火徹底被撲滅。 經查,此次火情系嫌疑人曹某在黃槐鎮西一村石灰坑進行祭祀活動時,不慎引燃周邊雜草,天干物燥,火勢迅速蔓延開來,相關部門快速反應,山火被及時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鑒定,此次火情過火面積61.67畝。 目前,嫌疑人曹某因違規野外用火引發火情,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保護綠水青山,共筑美麗家園。護林防火是大家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嚴格文明安全用火,切勿違規野外用火。一旦引發火災,將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情節嚴重的,還要負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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